浙大 丨 杭州丨 校友 丨 招聘 丨 教师 丨 学生 |  VPN
首页
>公示公告>招标公告
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报废资产实物搬运回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16: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采购中心)

浙大城市学院作为采购机构,就“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报废资产实物搬运回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单位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230200080008

项目名称:2023年报废资产实物搬运回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600.00元/按车、时,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2023年报废物资回收搬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2023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3日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采购公告允许自然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刚成立的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内容自拟,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30日,全天(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网络报名

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电子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五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均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手机号。发送至电子邮箱:wuah@zucc.edu.cn

售价(元):0.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非报名应标商的响应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行政楼2楼202室

磋商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00秒

磋商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行政楼2楼206室

注意事项:

磋商文件应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建议选择顺丰或EMS)由邮寄快递公司在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浙大城市学院采购中心202室,类似顺丰同城等请谨慎选用。所有应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谈判参与单位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请磋商参与单位确保各自提交的磋商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磋商要求的,本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磋商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磋商应标单位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请按以下格式邮寄:

收件单位(必填):浙大城市学院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行政楼202室(邮编:310015);收件人:吴老师;电话:0571-88285569。

寄件单位(必填):磋商参与单位公司全称;地址:xxx(邮编:xxx);寄件人:公司报名人;电话:报名人手机。

寄出后请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及快递单号等相关信息发送至采购中心钉钉账号(zucccgzx),以便查收。

磋商参与单位授权代表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前,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添加【采购中心钉钉号zucccgzx】以便后续参加视频会议磋商。添加时请说明公司全称,加好友后请保持真实姓名显示直至谈判结束。

磋商当天请各磋商参与单位授权代表保持报名手机号的短信、电话、钉钉的在线畅通,如因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顺利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其后果由磋商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另,授权代表、磋商当天参与人,应为同一人,如有特殊情况提前钉钉联系。本项目磋商现场不接收磋商文件,磋商参与单位授权代表一律不现场出席。磋商前将依次向磋商参与单位授权代表发起远程视频通话,项目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进行本次竞争性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过程取消磋商响应方在谈判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若磋商过程中,视磋商评审小组要求,如需磋商参与单位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承诺,请在收到通知后10-15分钟内按要求填写应标承诺书并将扫描件通过钉钉发送至采购中心钉钉账号(zucccgz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用非现场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将相关报名文件资料扫描,以pdf文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记名方式报名,报名邮箱:wuah@zucc.edu.cn。未以记名方式登记、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其竞争性磋商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大城市学院

地址:杭州市湖州街5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8285569

质疑受理部门: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85592

投诉受理部门:

投诉联系人:李老师

投诉联系方式:0571-88281349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