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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浙大城市学院举行战略合作周年总结展望会

发布日期:2021-11-12 08:41 信息来源:宣传部

“经调解,双方就房屋租赁纠纷达成和解,房东向租客支付了拖欠的押金……”这是杭州市拱墅区城院调解中心近期成功调解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法学院闻银玲老师作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了这起房屋租赁纠纷。

这个调解中心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浙大城市学院战略合作的内容之一,是杭州市司法实践的一次创新,为推动社会治理提供了“杭州样板”。除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外,双方“牵手”一年来,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风控源头治理、司法执行、互联网司法等领域开展法律学术研究和实务合作;在培养方案、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实务导师选派等方面开展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在校地合作、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等领域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战略合作。

为进一步深化良性互动,推动双方合作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实现新发展,双方举行战略合作周年总结展望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党组成员、副院长郎长华,校党委书记洪庆华,校长罗卫东出席会议。

斯金锦表示,签约以来双方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深化良性互动,要提高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高校法学院在教学、科研方面丰富的资源,努力贡献更多法治理论成果、实践经验总结,推动司法实务和法学研究协调并进、共融共促;要创新模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大局,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建言献策,为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贡献更多力量和智慧;要优势互补,共同为新时代法治事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层次法律研究人员和司法实务专家。

洪庆华指出,浙大城市学院一直把扎根地方、服务地方作为重要办学使命。近一年来,学校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引进一大批各领域领军人才,不断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杭州市在法治实践上的持续创新,为高校的法治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了丰富、鲜活的场景。他表示,将全力推动双方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努力培养出更多同新时代法治中国、法治浙江建设要求相契合,同“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应用型法治人才。

罗卫东表示,高校教师应具有更加前沿的法治眼光和创新精神,要把握新机会,立足新时代,适应新要求,紧密围绕新文科建设,敢于转型、甘于奉献,积极投身法治研究和实践,把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罗卫东为学校兼职研究员颁发聘书

法学院院长范良聪为法学院兼职研究员颁发聘书

据悉,下一阶段双方将继续以项目为纽带,以机制创新为驱动,以资源投入为保障,全面落实合作协议内容,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实落地。学校将围绕新文科建设目标,通过引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资源,进一步开发合作场景,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在服务国家、地方法治建设上展现更大作为。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地方合作处、商学院、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和部分教师参加会议。



文:孙亚飞 摄影:林建兴,单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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