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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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zj.hangzhou.gov.cn/art/2021/1/13/art_1651779_58930612.html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浙大城市学院作为采购机构,就“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F2101040004 2. 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内容: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定期存款服务银行。资金规模:人民币1亿,存放银行拟5家。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内容。 5. 投标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符合《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5〕11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财预执〔2018〕27号)规定,具体包括: (1)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 (4)投标人具有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银行仅限一个投标主体参加,并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6.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二楼2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银行转账请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帐号:120202230990068081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艮山支行),并注明“报名单位简称+ F2101040004标书费”。 (4)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④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标书费银行转账底单(如为银行转账)。 ⑥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提示: (1)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非报名银行的投标文件。 (2)在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采用非现场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将以上报名文件资料扫描,以pdf文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记名方式报名,报名邮箱:panxn@zucc.edu.cn。未以记名方式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二楼206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二楼206室。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10.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财政网、浙大城市学院官网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地址:浙大城市学院(杭州市湖州街48号),受理电话:计划财务处0571-88018717,纪检监察室0571-88285768。 11.招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大城市学院,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221,传真:0571-88285569。
浙大城市学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