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 丨 杭州丨 校友 丨 招聘 丨 教师 丨 学生 |  VPN
首页
>公示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北秀楼四楼410室办公用房招租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8 16: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教育发展公司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租单位,就浙大城市学院北秀楼四楼410室办公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询价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20010005

   二、项目名称:北秀楼四楼410室办公用房招租

   三、项目概况

   1.北秀楼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1幢(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楼宇共计5层,地下1层,地上4层,楼宇产权明晰,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完备。

   2.本次招租的办公用房位于北秀楼四楼410室。

   3.本次招租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止。

   4.招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租赁区域内的拆除、移位、装修、改造等费用均由成交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成交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均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对这些财产的取得向成交方做任何补偿。

   5.本次招租设置底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不低于22.338万元,第三年年租金不低于23.579万元,三年租金合计不低于68.255万元整,低于该报价将视为响应无效。

   6.其他费用

   (1)招租方按照510.00元/月收取物业管理费,该费用不包含停车费用。

   (2)招租方按照浙大城市学院相关规定收取水电费等费用。

   (3)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方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经营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情况发生,合同期满并将房屋交还给招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先付后用原则,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至少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提前30天支付,第一期的租金及费用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8.本招租项目仅用于企业办公,报名响应方的企业类型或拟设立企业类型必须与浙大城市学院校园环境相匹配,北秀楼为文创类、科技类、设计类等企业聚集地,不接受互联网借贷类、互联网金融类、投资担保类、娱乐类、教育培训类、快递、仓储类等与北秀楼定位不符的响应方报名。

   四、特别说明

   在符合资格的响应方不足规定数量时,招租方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成交方。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日期: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科技综合楼12楼1200室(舟山东路门)。报名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3950。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所有报名资料并现场缴纳报名费;

   (2)远程报名:将所有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和报名费缴费凭证发送至邮箱mengqy@zucc.edu.cn,并邮寄至报名地点。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远程报名须通过报名人的账户缴纳至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拱宸支行,银行账号:1202020819900105050。

   5.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拟设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以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拟设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上述资料仅作为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最终由询价小组根据询价响应文件认定。

   6.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将被拒绝。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9:30;

   2.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科技综合楼12楼会议室(舟山东路门)

   七、质疑和投诉

   1.询价响应方如果对询价文件有异议或者认为询价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询价文件载明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提出质疑。

   2.询价响应方如果认为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提出质疑。

   3.逾期提出的,招租单位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4.招租单位应当在收到询价响应方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询价响应方对招租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王老师;

   电话:0571—8828395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科技综合楼12楼1200室(舟山东路门)。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