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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学生公寓桶装水供应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7 15: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浙大城市学院作为采购机构,就“学生公寓桶装水供应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2005020017

    2.项目名称:学生公寓桶装水供应服务。

3.招标内容:1.学生公寓问源、求真、惟学、明德楼桶装水供应。桶装水价格不高于校内及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乙方需支付甲方服务费不低于7万元/年,期限不超过3年。

2.免费为学生公寓求真楼、惟学楼、明德楼和问源楼的每个学生寝室配备具有防干烧功能的且质量、安全合格的饮水机一台,饮用桶一个。如属饮水机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如属学生人为损坏,由学生照价赔偿。

3. 乙方应保证桶装水货源充足。每批水出厂均需检验(需卫生监督所认可的化验室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向甲方出具政府卫生监督部门的年度抽检报告。为保证饮水机的卫生,乙方每学期免费提供饮水机清洗服务一次,如因卫生防疫等原因,须按相应要求免费提供多次清洗服务。

4.乙方负责送水工作。送水工由乙方负责聘用、管理。送水工负责将饮用水送至学生寝室,并做好水桶的收集保管工作。饮水机、饮水桶如有缺少,由乙方自行负责。送水工应在2200前停止供水服务,供水期间不得影响学生的学习和休息。临时停放点实行门前三包,垃圾须日产日清。乙方须对送水工在校内的行为负责,并向甲方提供其工作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证照,并向工作人员做好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

5.乙方若与学生发生纠纷应及时通报甲方,必要时由甲方出面调解;若纠纷由乙方原因引起,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

(2)具有相应要求的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政府职能部门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熟悉上述服务项目,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营销业绩和履约记录;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提供7*24电话响应服务,服务响应时间小于三十分钟,到达现场时间要求3小时以内。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527日至201965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提供电子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招标文件缴费凭证。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费用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帐号:3300161643505000955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文晖支行)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20616日下午14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206

8.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0616日下午14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206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8285768

10.联系方式:浙大城市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联系人:潘老师,电子邮箱:panxn@zucc.edu.cn联系电话:057188285221,传真:057188285569

 

                                                 浙大城市学院

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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