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北秀楼三楼307室办公用房招租项目的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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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租单位,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秀楼307室办公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均可参加询价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20010001二、项目名称:北秀楼三楼307室办公用房招租三、项目概况1.北秀楼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1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楼宇共计5层,地下1层,地上4层,楼宇产权明晰,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完备。 2.本次招租的办公用房位于北秀楼三楼307室。 3.本次招租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9日止。 4.招租人仅提供现有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租赁区域内的拆除、移位、装修、改造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成交人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均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对这些财产的取得向成交人做任何补偿。 5.本次招租设置底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不低于14.1620万元,第三年年租金不低于15.0471万元,三年租金合计不低于43.3711万元整,低于该报价将视为响应无效。 6.其他费用 (1)招租人按照364.00元/月收取物业管理费,该费用不包含停车费用。 (2)招租人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相关规定收取水电费等费用。 (3)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经营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情况发生,合同期满并将房屋交还给招租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先付后用原则,租金及费用的支付方式至少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提前30天支付,第一期的租金及费用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 8.本招租项目仅用于企业办公,报名响应单位的企业类型必须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园环境相匹配,北秀楼为文创类、科技类、设计类等企业聚集地,不接受互联网借贷类、互联网金融类、投资担保类、娱乐类、教育培训类、快递、仓储类等与北秀楼定位不符的企业报名。 四、特别说明在符合资格的响应人不足规定数量时,招租人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 五、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1200室。 3.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单位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资料仅作为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最终由询价小组根据询价响应文件认定。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1.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9:30; 2.地点:杭州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科技综合楼一楼120会议室。 八、质疑和投诉1.询价响应单位如果对询价文件有异议或者认为询价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询价文件载明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提出质疑。 2.询价响应单位如果认为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提出质疑。 3.逾期提出的,招租单位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4.招租单位应当在收到询价响应单位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询价响应单位对招租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孟老师、王老师; 电话:0571—8828395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120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