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入大学时的我很困惑,对法学专业的学习空有兴趣,却找不到方向,直到我上了袁继红老师的《刑法学》课程。由于‘太爱了’,我连续修了两年。”法学2010届校友、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俊坦言,袁继红老师在本科阶段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让他受益一生。原本不善言辞的他,在袁继红的鼓励下参加各类竞赛和实训基地实践,如今也成为了站上三尺讲台口若悬河的教师。他说,通过比赛、实践这些纽带,可以拉近学生与老师的距离,使老师们能一对一指导学生,发挥着导师般的作用。
这样的导师制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习天地,极大的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这一模式突破课堂交流的有限性,增加交流的深度与有效性,对同学的成长起到了切实的引导作用,成为了老师和学生教学相长、共同进步的载体。
“导师制的推行可以提升学生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实现精准化的‘思想帮扶‘。”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师陈麟看来,导师制中的师生之间一定是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