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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法学院承接《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调研与草案起草工作

发布日期:2019-12-25 10:04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23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是继10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政府提请审议稿之后的第二次审议。该立法的前期调研与草案起草研究工作由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拥江办委托,浙大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的研究团队承接。在项目负责人法学院副院长方洁、法学系系副主任罗一涵等人带队下,研究院慎重选择组建理论实务专家起草团队。

历时两年,研究团队收集整理了国内外江河流域立法资料,与市相关部门一起对杭州市、浙江省30余个部门、沿江各区县市进行了多轮走访和调研,并赴上海、广州等地学习流域立法、沿江河保护发展相关立法经验。先后撰写了《杭州市钱塘江流域综合保护与发展研究报告》、《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立法前研究报告》等多份研究报告;并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编写了十余个版本的《(草案)》及《立法说明》。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条例草案通过立法做好钱塘江保护工作,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也是保障“拥江发展”战略实施的必要举措。条例围绕经济建设、公共文化、公共设施、城乡融合等方面,对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作了相应的规定,特别是明确了一些“不允许”行为,有利于更好地继承与延续钱塘江的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钱塘江保护与发展中的多规协同、机构职能以及相邻区县协调保护等方面对《条例(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据悉,从《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综合保护条例》、《杭州市公路条例》、《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再到《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已先后主持了十余项杭州市地方立法草案的研究与编写工作。研究院致力于总结、探索改革开放先行地城市治理的中国模式,以精通精炼杭州城市治理与立法的特点特色为基础,密切联系城市治理的探索实践,助力城市治理现代化,深刻理解良法之治,以制度建设的智力支持,努力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作贡献。

 

 

来源: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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