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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笑侠教授“城院大讲堂”谈法科人生

发布日期:2019-10-21 15:57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10月19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建院20周年庆典当天,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首任院长孙笑侠应“城院大讲堂”之约,作了题为《法科人生,究竟特别在哪?——窥探法学的规律》的主题讲座。浙江大学总务处处长、原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吴红瑛西湖区司法局局长陈建华与法学院师生共同聆听讲座。

孙笑侠教授从法学的学科视角漫谈法律人生。他指出,虽然法律事务繁琐异常,正是法学的五大功能让法律人仍坚守法律事业。第一,法学是规范之学。规范之学的特点就是法学知识能直接用于判断行为合法性,从行为心理学上来说,这种正确判断能给人带来愉悦。第二,法学是职业之学,与其他职业有四大区别——法学需要学科的理论支撑;法学需要通过一门资格考试,验证资质的正当性,法律职业者有统一的信念,相信“法律至上”和“依法治国”;法律人是一个共同体所形成的,因共同的信念而形成自治;职业共同体内部形成邻人效应,互相监督。第三,法学是权利之学。第四,法学是管理之学。法学能够直接用于管理和创新,使管理更科学更有效。孙笑侠举了管理学中的案例教学法以及“城市流浪者乞讨管理办法”予以说明。第五,法学是治国之学,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和思维是依法治国、依法理政。

孙笑侠进一步总结了法学的六个特点。第一,法学是最古老的社会科学。在西方国家已有八九百年历史,也因此更加面临创新问题,中国法学院校的创新已经走在世界前列。第二,法学非通识知识,而是职业知识体系。法学的习得必须经过大学的系统规范学习,自学成才是非常困难的。法学的学习必须要置身于一个场景中,例如律师事务所、法庭,否则无法真正掌握法学。第三,法学是关于规范的科学。规范科学绝不是简单地背诵条文,更重要的是掌握法学原理。大多数法学院都缺少“法律方法”课程,而法律方法对于法律的学习非常重要,例如法律论证、法律推理、法律漏洞的填补。孙笑侠进而介绍了三种法律方法:当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不对应时,应当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当存在法律漏洞时,应当运用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当存在不确定性原则和条款时,应当运用特殊方法。第四,法学研究对象具有“三度”:法现象、法观念和法本身。第五,法学关注的是世俗世界的事务,法学知识随着经验的丰富而增长。第六,法学与国家的兴旺发达成正比,与国家的发展息息相关。

细数法学的独特魅力之余,孙笑侠再次反思了法学和法律人生。“人间烟火笼罩法律人”“法律人终身面对丑陋”“历史上法律人备受挖苦”“历史名人的法学逃课黑历史”……几句笑谈,却道尽真实的法律人生。思量之余,孙笑侠经由霍姆斯“哈佛之问”畅想了法学的生命力。虽然人工智能时代悄然来临,但机器仍然无法解决复杂案件,法律人依旧无可替代。法律的意义正是在于为人权而斗争,在于建构理想的制度性秩序,在于对众生的守护,而这些都是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的使命。

讲座落幕时,2019级学生代表范璐茜为孙教授献上了鲜花,1999级学生代表侯哲送上象征公平正义的獬豸。治学之余,老院长一直致力于法律职业的启蒙和法治精神的传承,时空穿梭二十年,他在学院新的发展期再次作出引领,激励师生奋进。前路漫漫,吾人唯怀法学之理想,砥砺前行,绽放律政芳华!

来源: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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